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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■新聞背景
   銀川市的李先生揣著3000元給兒子看病,在和一陌生男子聊天中得知對方是“民政局領導,能幫忙報銷醫療費”。隨後,李先生被這名男子騙走3000元。(本報1月7日09版)
   騙子的手段並不高明,僅憑幾句話,騙局就能實施成功,這其中也有受騙者的責任。
   任何騙局的上演,要有被騙人的“配合”才行。受騙者為啥會相信陌生男子的話?除了被“領導”身份所迷惑,更是他潛意識中某些不健康思想起了決定作用,左右了他的認識和理解。其實,騙子的存在離不開環境的造就,騙局凸顯了社會上很多人對某些事物的“特別認識”,往往後者的行為,為騙子行走提供了廣闊空間。
   冒充領導的行騙,正是源於個別人有錢好辦事、找人好辦事的邏輯,使其對一些本該是走正常程序、途徑的事情產生懷疑,於是,類似的騙局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。當花錢、找人就好辦事、能辦成事成風時,不僅促生更多騙子,其對社會公正的認知和踐踏比騙子行騙還可怕,受騙者此時最該反思。王毅╱遼寧  (原標題:“領導”騙錢,受騙者最該反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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